原题目:浙江温州一商城因商户销售假冒LV商标箱包被判侵权
法制网记者 陈东升 法制网通信员 钟轩
继北京秀水豪森服装市场由于其商户出卖混充名牌商品供给方便被北京二中院裁决承当连带侵权义务(该案被最高国民法院评为“2006年全国十大常识产权案例”之一)之后 coach官方網,温州南亚箱包服装商城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亚商城”)“重蹈覆辙”,因雷同起因被国际奢靡品大牌路易威登马利蒂(法国)公司(以下简称“LV公司”)告上法庭。
9月17日,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在温州大学公开休庭审理了此案,温州中院副院长陈有为亲身担负审判长,来自温州大学法政学院近四百名师生旁听了该案的庭审。之所以抉择在大学校园公开开庭,陈有为副院长告知记者,温州中院今年与温州大学树立了全面合作关联,共建教养科研协作平台。将法庭搬入高校,每年在温州大学公然开庭审讯一些典范案件,恰是配合内容之一。
庭审中,LV公司诉称 coach2013夢幻新款目錄,作为一家在法国注册成破的公司,其在中国领有四枚涉案注册商标,这些商标核定应用的商品均包含手提袋、钱包、钥匙夹等。其中的“大写字母LV”注册商标及“全拼外文”注册商标曾被我国法院跟国度工商行政治理总局认定为驰誉商标,在我国存在相称高的著名度。而南亚商城系“温州南亚箱包服装商城”的举行者,占有196个商位,涉案的五个商位均存在发售假冒“LV”注册商标箱包的行为。2011年11月7日,LV公司的委托代办人在五家商铺用较低的价钱各购置了一件假冒“LV”注册商标的商品,并提交了公证书证实了该事实的存在。同年12月12日,LV公司向南亚商城发出了“禁止侵略注册商标专用权行动的忠告函”,请求经营场合在7个工作日内采用有效办法,保障商城内不再有任何情势侵占其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但三个多月后,LV公司发明,南亚商城涉案商铺中仍有一家在销售冒充的LV商品,随即再次购买假LV商品,并对证据进行公证。
LV公司以为其侵犯了本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要求南亚商城即时结束侵权行为,并抵偿经济丧失共计人民币50万元及公道诉讼支出。而南亚商城则辩称,其只是向销售侵权箱包的摊主出租摊位,其本身并未实行销售行为,个体的销售行为与商城无关,因而不侵犯被告权力;同时,前后两次取证进程中,统一摊位的经营业主已产生变更,并不存在反复侵权行为,故不批准LV公司的诉讼恳求 coach官方網。
法院审理认为:LV公司对涉案的四枚注册商标享有专用权,受法律维护。而被告开办、经营管理的南亚商城内销售的涉案被控侵权产品为皮夹、卡包,与涉案注册商标所核定使用的商品属于相同商品,且使用了与注册商标相同的标识,销售价格畸低,仅为人民币50-70元,制造工艺毛糙,应该断定为假冒注册商标的侵权商品。
被告作为南亚商城的创办者、经营者,其经营范畴为日用百货、服装、鞋、帽、箱包、皮具的销售,其对鞋服、箱包行业着名较高的商标应具备相称的辨认才能。依据与各商户所签合同的商定,其有权对市场内商户销售假冒伪劣商品采取警告、责令停业整理等管理措施,这也是南亚商城应尽的责任。但商城在收到LV公司的警告函后,没有踊跃回复信件,协商改正方式,亦没有要求当地行政管理部分对销售侵权产品的商户采取检讨、处分措施,更没有对警告函所列明销售侵权商品的商户采取管理措施,制止各商户的侵权行为。在LV公司发出警告函后三个月,南亚商城的B3摊位仍在销售侵权产品。阐明南亚商城未尽到管理者的任务,主观上存在错误。其行为形成对LV公司涉案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侵犯,应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故法院作出如下判决:责令南亚商城立刻停滞损害LV公司涉案四枚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赔偿原告经济损失人民币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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